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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1 数据编号: 82268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丛台东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丛台东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邯经审核字[2025]3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并将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69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918万元,建设规模:在丛台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设计规模10000t/d,新建沉砂池、固液分离系统、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高密度沉淀池、自养反硝化滤池、清水池及消毒池、污泥料仓、设备间等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采用“AAO+A”耦合固定化微生物的两级生化工艺,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建设地点:新区经十街以东、丛台路以北、新城东大街以西。 2.2招标范围: 丛台东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期工程设计、施工、采购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2)施工: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非承包人原因)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30.34万元。
2.3计划工期:建设期3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2.4.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4.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2.5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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