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5-11 | 数据编号: 822736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
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01-YSSL-WZ-2025-001
1.招标条件
新建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已由 上饶市玉山县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玉山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县城内,为市政道路路段、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及城中村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总长约2.166km,管径为DN 200~DN400,排水单元污水主管道总长约13.231km,管径为DN300~DN400,市排水单元雨水主管道总长约1.298km,管径为d300~d600,污水接户管 dn110(DN100)~dn160(DN150)总长为12.444km,雨水接户管dn110(DN100)总长为10.659km,项目总投资1.235亿元,合同工期365天。
设计范围包括2个市政道路子项、12个建筑小区子项、3个企事业单位及2个城中村,共分为30个地块。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精细化手册 第三册 物资、设备管理》;
(6)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城通公司物设〔2025〕43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代理商、销售商应具有投标物资销售的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