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2024】115号文件及宁强县水利局以宁水发【2024】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宁强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大安镇黄家坝村、金家坎村;
2.2 工程规模:本次山洪沟治理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长度1806m,增强沿岸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护对象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2.3 项目投资总额:697.13万元;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宁强县白岩河大安镇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 E6107003541us9whl31f003;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新建黄家坝村十组安置点护岸322m、金家坎村九组罗家店子护岸301m,新建管涵7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网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