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蒙东(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国泰风电场东汽风机变频器性能提升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4265,招标人为国华蒙东(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蒙东(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国泰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小街基镇三棵树村境内,建设有200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300MW,其中东汽1.5MW双馈机组167台,配置converteam变流器。升压站于2011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3年。升压站距离开鲁县33公里,距离通辽(城市)60公里。目前变频器存在元器件老化、故障率升高、冬季启动困难等问题,影响到机组稳定运行。为提升风电机组发电利用率,保证风电机组稳定运行。现计划开展国泰风电场东汽1.5MW风电机组功率变频器进行技术改造及性能优化,需要委托外委单位进行此项技改优化服务。
招标范围:
国华蒙东(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国泰风电场69台单机容量1.5MW东汽风机机变频器性能提升改造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入场60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
进度要求:
(1)在接到招标人通知7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
(2)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完成服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材料、工器具、车辆、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及其他物品,保证工作任务及人员满足工期需要。
质量要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范围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风机变频器改造相关的服务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风机变频器改造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签订时间要求为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