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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2 数据编号: 82335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邢台市南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2025年度)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南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 (2025年度) 已由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 以 邢财农[2024]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发展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邢台市南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稿)要求,南和区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统筹区域排水条件、生态状况和产业结构,主动探索,通过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体系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配置体系、再生水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形成具有南和特色的再生水规划—配置—产输—利用—激励的全链条配置模式。力求在城市再生水多领域多途径综合利用、村镇生活污水回用、再生水利用智慧化监管等方面探索出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实现南和区全域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能用尽用,有效助力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南和建设,为北方缺水地区提供可借鉴经验。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再生水利用过程中的水质监测;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宣传,制作宣传视频;编制《邢台市南和区再生水利用激励政策若干措施》、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成效分析报告等服务。服务期限:5个月。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工期:5 个月。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二标段: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④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投标人若未按照“双盲 ”政策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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