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公告
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4 年省级第二批土地整理复垦与耕地保护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甘资修函〔2025〕1 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嘉鑫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2.建设地点: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
3.建设规模: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位于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
一、
二、四组。项目总规模面积140.5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29公顷,新增耕地率5.19%,项目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组成。项目概算投资405.74万元。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2日
总工期:365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法:请投标人于2025年05月13日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