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第二次)—靖圆办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告
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第二次)—靖圆办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第二次)—靖圆办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人为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比 选 人: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第二次)—靖圆办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3、比选编号:中昕国际ZZC[2025]022号
4、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
5、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总价为141622.18元。
6、比选内容:靖圆办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玻璃钢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00t/d:包含处理站设备、格栅、调节池提升泵、球阀、风机、加药设备、防雷及接地设备、电缆及敷设等全部内容(不含土建部分);电气设计设备材料汇总表全部内容(除柴油发电机、方型接线手井外);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供货要求、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7、交货时间:接到项目部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
8、交货地点及方式:漳州市高新区(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相关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等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141622.18元,参选人的参选总价及设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3、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4、参选人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选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5、参选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选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证明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参选人电子单位公章。
四、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五、参选保证金的提交
1、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
2、参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