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GC2025JC02073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及泵站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科技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及泵站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科技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出资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及泵站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科技工程。
2.3招标范围:预算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93379元。
2.5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且达到北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
3.1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或有以下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