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2025-05-13 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TSZX-202505SZ-51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5SZ-519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421224-04-01-7737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畅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山县畅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三生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期)(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建设规模:主要完成池塘尾水治理及标准化改造3625.62亩,建设枇杷种植基地7000亩,配套完善农业产业设施工程;燕厦乡18个行政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安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单元14913座,河渠综合整治34.28公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取得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含投资立项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 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计 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 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 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是指: 按照招标文件 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或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