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县盖洋镇城岚溪姜坊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
明溪县盖洋镇城岚溪姜坊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项目名称) 明溪县盖洋镇城岚溪姜坊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茂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连宋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盖洋镇城岚溪姜坊湾内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三明市明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明溪县盖洋镇城岚溪姜坊湾内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4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招标内容:河道综合治理长度9.57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4395m,新建下河台阶20处,新建排水涵管15座,河道清淤长度3500m。
2.5勘察设计费: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控制价为85万元;
2.6服务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