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隧道局2025年5月搅拌站租赁询价采购
公告内容:
询价邀请函采购编号:ZJYGJ-SDJ-2025137
1. 采购条件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十二号线项目搅拌站租赁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采购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十二号线项目
中交隧道局-广州地铁十二号线项目: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第二项目本项目部负责施工任务为棠溪站(不含)~南航新村站(含)~新市墟站(含)~白云文化广场站(含)~云溪公园站(含)~小金钟站(含)~景云路站(含),共计6站6区间。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齐富路交汇口1180号,合同工期54个月,合同总造价34.9亿 元。
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齐富路交汇口1180号
采购内容:搅拌站租赁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交货期:2025年6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非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出租经验的租赁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租赁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应有的租赁资质且能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业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出租设备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出租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出租设备完好率满足项目和上级单位的要求,设备随机证件须齐全且有效。租赁商必须提供设备的出厂日期,如设备不满足项目及上级单位要求,我方有权直接取消投标租赁商的投标资格,投标方不得有异议。
(七)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八)业绩能力要求:租赁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出租设备在广州地区建设项目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租赁设备必须符合地方租赁市场的相关规定。
(九)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其他要求:须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并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出租设备来源稳定,出租设备的制造地、性能、年限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供应能力和运输方案中明确
3.2具备有效期内的 (无要求)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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