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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原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抚顺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抚水审字【20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移民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中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990.64万元 。总体规模:清原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项目共计33项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围墙工程,新建围墙6563.4m,围墙改造2217m 。2、边沟工程,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边沟2151m 。3、护岸工程,新建固滨石笼护岸1754m 。4、文化广场改造工程,11处 。5、巷道改造工程,改造巷道长9100米 。6、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510米,污水管406米,7、太阳能路灯工程,新建太阳能路灯126盏。 2.2建设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 。 2.3招标范围: 清原县清原镇斗虎屯村、吴家沟村、猴石沟村,夏家堡镇邱窝棚村、猴石村,北三家镇北三家村、黑石木村,红透山镇下大堡村、沿水沟村、栏木桥村,围墙、护岸、排水沟、巷道改造、文化广场改造、综合治理等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所中其它标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被放弃的其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升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晋升后的投标人又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仍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5年6月16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14日 2.7投标保证金:?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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