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5-15 数据编号: 825504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东站高架快速路EPC4标项目经理部水泥土石灰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东站高架快速路EPC4标项目经理部水泥土石灰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QD-WZ-2025-033
1.招标条件
1.1西安东站高架快速路EPC4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东站高架快速路EPC4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水泥土石灰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长鸣路与南三环路交界处。 设计规模:西安东站高架快速路系统及节点立交工程主要包括新兴南路-东三环立交工程、新兴南路-东绕城高速立交、新兴南路高架快速路、北侧集疏运系统、西安东站南北两侧落客高架车道、南侧集疏运系统、规划南路高架快速路、长鸣路-规划南路立交、长鸣路高架快速路、长鸣路-南绕城高速立交、长鸣路-南三环立交工程等工程。十四局青岛公司施工内容为本标段的地面道路,及前述工程包含的照明、海绵城市、声屏障等配套设施、雨污水等管线综合工程、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文勘、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以及景观绿化工程;配合完成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相关工作。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满足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