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兴化湾(荔城段)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预算价格、参数、方案询价论证公告
莆田市兴化湾(荔城段)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成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莆田市兴化湾(荔城段)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水质净化系统及3年运维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提供报价单位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报价单位代表必须经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单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单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须知
1、具体项目情况及采购内容要求详附件《图纸册》。
2、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响应报价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报价包含单价和总价,须对莆田市兴化湾(荔城段)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报价单位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
4、报价单位必须响应所提供的报价函格式,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单位在报价函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单位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