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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5 数据编号: 82614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鼓政服备〔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三环东路西、下淀路北。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25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物业用房、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等,同时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配套设施,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地下人防。
2.1.3合同估算价:约7286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4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40日历天,
(2)施工工期:自具备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备案90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除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之外,涉及所有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抗震支架、装饰工程、建筑亮化、外立面幕墙等)、人防设计、装配式三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评审、智能化设计、三网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铺装、亮化、室外监控、广播、安防系统等)、售楼处、会所社区大堂、下沉广场休息区装修设计、地库坡道装修设计、住宅商业及酒店公区装饰设计、架空层装修设计、结构优化咨询设计、精细化审图设计、BIM、标识牌、海绵城市设计与评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服务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等。
具体包括以发包人名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工程内容: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其它三通一平(包括不限于临时围墙、临时围挡、看房通道、临水临电接驳点接入售楼处及展示区相应水电接入口且负责项目交付前的运维管理、售楼处网络专线开通且负责项目交付前运维管理及承担网络服务费用)、防雷检测、太阳能检测、人防检测、水土保持、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试桩、一孔一勘、桩基、支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地暖、太阳能、消防(含消防查验)、弱电智能化、三网合
一、人防(含检测)、充电桩、抗震支架及各类综合支架、电梯(含提前启用电梯的维护管理、项目交付前的大修及年检)、门窗(含检测)、外墙保温、栏杆、钢结构等,所有装饰工程(包括不限于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人防坡道、墙面装饰、地下室门厅、首层大堂软硬装、标准层电梯厅、电梯轿厢、架空层软硬装修、会所软硬装、样板房软硬装修、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用房装修及移交、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雨棚、泛光照明等),热力工程、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包含南门与地铁相连区域的景观改造及恢复)、三环高架降噪板采购及安装、户外陈设、标识标牌、垃圾房、划线、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专项工程、竣工测绘费、工程保险、沉降检测、基坑监测等相关部门及机构要求验收前完成的所有专项检测、现场检测、监测费用,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4)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
3.3.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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