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芦村一号煤矿中央辅助运输大巷掘进、中央带式输送机大巷皮带延伸及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等工程招标公告
芦村一号煤矿中央辅助运输大巷掘进、中央带式输送机大巷皮带延伸及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中央辅助运输大巷掘进、中央带式输送机大巷皮带延伸及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等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2.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中央辅助运输大巷工程及联络巷掘进工程,103、104工作面探放水及瓦斯(油型气)钻探工程,部分井下管路安装工程,中央带式输送机大巷皮带延伸安装等工程。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