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四阶段招标公告
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四阶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3〕7号、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四阶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锡山水许可〔2025〕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四阶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锡山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建设内容:工程实施内容为改善任巷浜河道水质、恢复河道水生态系统,主要工程措施包括:
(1)农田场平整理约4510m2,植草沟构建约186.5m,布设透水堰2座、铺设管道等;
(2)构建生态塘3处,总面积约2734m2;
(3)任巷闸至善家上村区间河道基底改良、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约4582m2。总投资概算约为193.04万元。总工期:18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内容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绿化养护期:2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2%。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招标人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