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二次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青龙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已审批,企业已落实采购项目资金。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购工作。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负责根据采购结果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龙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二次采购)。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需求单位: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废水处理改造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具有环评编制能力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评审,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
2.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取得报告表批复。
2.3 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近3年(
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或以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近三年编制环境的影响报告书(表)业绩截图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环评报告编制业绩;
(3)供应商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且不得被信用平台列为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与“黑名单”截图);
(4)供应商拟派编制主持人应具有有效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主要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项目经验(应提供具有项目主要编制人员的环评报告编制人员汇总表及合同);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