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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6 数据编号: 82756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太仓段)施工项目公告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太仓段)施工项目HWK-SZ422、HWK-SZ42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0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内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HWK-SZ422、HWK-SZ423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有高速公路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次扩建段路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现状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0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一般互通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分别为沙溪服务区、新桥服务区、芙蓉服务区。扩建后全线共设互通24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17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太仓段)施工项目HWK-SZ422、HWK-SZ423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及隔声窗实施面积如下:
HWK-SZ422标段:桩号范围K0+720~K1+350,隔声窗实施面积约24976m2;
HWK-SZ423标段:桩号范围K1+350~K22+450,隔声窗实施面积约46879m2。
隔声窗实施面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原窗户设施拆除、隔声窗设施安装、窗框窗台恢复及全过程安装协调。
2.4计划工期
2025年7月至2027年10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A.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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