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施工部分材料检测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施工部分材料检测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施工部分材料检测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51156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36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预计改造53个小区,庭院二网约60公里施工材料检测(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
2.3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56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须具备省级及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