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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6 数据编号: 827686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关于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575
项目名称: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4万元
采购需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主要内容是对热水供应系统改造升级,安装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及空气能辅助加热系统,用于日常盥洗及洗澡等的热水供应。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太阳能集热器模块4套、太阳能模块循环泵2台、变频供水循环泵2台、空气能热泵3台、空气能循环泵3台、控制柜1套、原30吨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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