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充气锥内件、滤芯及气体净化管道阻火器外送清洗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充气锥内件、滤芯及气体净化管道阻火器外送清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MH250157001F00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充气锥内件、滤芯及气体净化管道阻火器外送清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一厂充气锥内件及滤芯,外送清洗备用;外送备件明细:充气锥内件,材质00Cr17Ni14Mo2,数量4个;粉末烧结A3型滤芯,材质316L,数量111根;复合网管A3型滤芯,材质316L,数量60根;气体净化厂酸性火炬气管线阻火器运行压差高,内部附着脏污不易清理,申请大修期间拆卸外运,进行超声清理。阻火器规格DN300 PN1.6,304材质。具体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完成甲方工程的人,从招标部门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和符合从事此项目要求及条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两项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扫描件应清晰,否则无效)。
5.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人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7.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7.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