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公告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CR2001-YSSL-WZ-2025-0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玉山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设施建设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县城内,为市政道路路段、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及城中村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总长约2.166km,管径为DN 200~DN400,排水单元污水主管道总长约13.231km,管径为DN300~DN400,市排水单元雨水主管道总长约1.298km,管径为d300~d600,污水接户管 dn110(DN100)~dn160(DN150)总长为12.444km,雨水接户管dn110(DN100)总长为10.659km,项目总投资1.235亿元,合同工期365天。
设计范围包括2个市政道路子项、12个建筑小区子项、3个企事业单位及2个城中村,共分为30个地块。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精细化手册 第三册 物资、设备管理》;
(6)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城通公司物设〔2025〕43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及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取得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商品混凝土公司实际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500m3),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