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加压站租赁发电机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加压站租赁发电机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加压站租赁发电机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应对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加压站可能因停电而出现大面积缺水缺压的情况,需租赁两台发电机,以备不时之需。根据各站点电机的功率大小及启动方式,需租用一台 125kW 的户外静音式发电机,用做 75kW 及以下(变频启动)电机的供电电源,以及一台 500kW 的户外静音式发电机,用做 75kW 及以上电机的供电电源。当加压站有停电计划或突发故障停电时,由发电机供应商运输发电机至现场提供应急供电服务(详见需求书)。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加压站。
六、标段划分、服务期、交易限额:
1.本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如没有划分标段则打“/”)
2.服务期:2年。
3.交易限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0193.33元(大写:人民币拾肆万壹佰玖拾叁元叁角叁分),(占用费20293.33元+出租费90133.33元+运输费29766.67元)本次报价未包含柴油费用。
七、邀请交易意向单位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交易意向单位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