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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9 数据编号: 82831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5月27日10时30分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面积约5亩,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300元/亩/首年,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对标的物地理位置等信息不明确的,可咨询崇仁九十村村委。以上标的物的亩数、质量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承租人参与竞租前,需自行了解土地性质,不可盲目竞租。该地块种植需符合国家相关种植政策,只能种植当年生作物,禁止种植长年性作物。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担。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递增。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必须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中包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3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同首年成交价,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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