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玉林分公司2025年三山公益性公墓综合管线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玉林分公司2025年三山公益性公墓综合管线施工服务采购项目/FA-450900-2025051210445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玉林分公司2025年三山公益性公墓综合管线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70000.00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对总价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金额为247706.42元(不含税),如供应商的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采购1项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管道6孔通信管道及1孔电力管道480米,新建4孔顶管90米,新建900mm*1200mm人孔8个,拆除原有杆路560米,利旧管道敷设电缆480米,直埋电缆320米等施工内容。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4施工地点:广西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国家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须提供国家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国家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2月至响应截止日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或与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或在供应商本单位就职的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2月至响应截止日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2月至响应截止日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4)本项目仅需投入1名项目经理和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投入多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评委仅认可响应文件中最前面的1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可复用,如复用,复用人员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