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供热设施维修工程设计单位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供热设施维修工程设计单位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现进行比选公告。
2. 项目名称和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供热设施维修工程设计单位选聘项目。
预算:5.3万元。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比选的具体内容如下:
比选申请人需依据《体育科学研究所供热设施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中确认的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院内的维修工作内容,完成清单中相关内容的设计工作。本次维修工程不对供热管网进行系统调整,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该区域内二次网供热管网管线更新,更换末端散热器,以及配套阀门。同时,对供热管网更新涉及到的建筑墙面、相关配套楼地面、墙体的拆除实施恢复,对内部墙体的消缺进行改善。本次建设工程含
科研所室外地沟、北平房东路地埋管、北平房东路室内暖气片暖气管、北平房西路暖气管暖气片、科研所暖气沟自来水管道、前院平房暖气管暖气片、后院小二楼、科研所办公大楼8个子项。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比选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