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氧、过氧乙酸消毒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医用氧、过氧乙酸消毒液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408
项目名称:2025年医用氧、过氧乙酸消毒液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影印件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影印件;(2)投标人若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氧气相关的品种)及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氧气);(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许可范围均须涵盖项目采购内容);(4)投标产品具有《药品注册批件》影印件或《药品注册证》影印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影印件。。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影印件(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影印件);(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