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共建设生态河道4条,分别为私盐河、东界河、洪桥河、杨港河,河道治理总长度约7.42km。
2.1.3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21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5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