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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9 数据编号: 82897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招标公告

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5]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61.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302.80 万元,建设规模:拆除已铺设的0.5mmHDPE土工膜量50827m2,拆除南侧、东侧围墙475m,堆体整形挖填垃圾36000m3、垃圾堆体封场覆盖53409m3,铺设填埋气收集导排管网主管DN110HDPE管,长度1147m,支管DN90HDPE管,长度780m,新增导气井19座,改造导气井25座,新增6个渗滤液回灌井,新建人行道460.50m2,敷设公称直径dn110、dn63浇灌管道各88m,封场绿化面积50827m2,设置封场填埋气体迁移监测井9座,建设地点: 邢台市南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90.6 万元。
2.3计划工期: 121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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