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扩建提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扩建提标工程(设计)(项目编号:syzw20250519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5-20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扩建提标工程(设计)(项目编号:syzw20250519001)已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三服园管委〔2024〕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棠湾海榆东线与龙江路交叉口西南角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海棠湾二厂扩建及提标,二期用地3.51公顷,土建及设备规模4万m3/d。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准IV类”标准。配套管道3.1km,材质为球墨铸铁管。工期:9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3,119,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扩建提标工程(设计);标段编号: syzw20250519001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3119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海绵专项方案编制以及后续施工阶段全过程配合服务(最终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