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分公司2025年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分公司2025年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分公司2025年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经2025年第6次总办会批准,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水电厂及生活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手报、消报、单输入模块、单输入输出模块、双输入输出模块、广播模块、隔离模块、声光、层显、电话分机、消防音箱、电话主机、广播功放录放一体机、联动控制盘、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电源、备用电池、机柜、火灾报警线路等)。
(2)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配电箱)。
(3)消防供电系统(消防泵、风机、卷帘门、消防主机、应急照明疏散双电源的消防供电及互投)。
(4)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带、消火栓枪、扣、阀门及消火栓管路)。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末端试水及喷淋管路)。
(6)防火卷帘门(卷帘门控制箱、按钮、及卷帘门)。
(7)防排烟系统(风机、控制箱、排烟口、送风口、防火阀)。
(8)灭火器系统(手提灭火器的检查)。
(9)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等相关的消防设施(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及配电柜、水泵接合器、湿式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等)。
(10)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检查。
2.2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1-0596
2.3 采购预算:人民币170000元(含税费、人员、车辆等一切费用)。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5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宾县满井镇江南村大顶子山水电厂航电路7号。
2.6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
2.7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1年后完成维保服务并提交维保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70%合同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起~本项目递交资格申请文件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2个类似本项目的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人员要求:至少为本项目配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名,电工技师1名,消防设施操作员6名(提供该所有人员近半年在社保缴费记录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公告发布后可进行现场踏勘,如需要可于工作日自行赴采购人改造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6)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消防系统维保方案。(方案须法人或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