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项目仓库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2025-05-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项目仓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103-411503-04-01-216368,招标人为信阳宏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项目仓库工程;
2.2 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5)15号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连丰村李楼北,地块内场地平整,建筑面积2790.47㎡、混凝土道路 634.7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安装及室外道路工程等。
2.5 总投资:2634914.33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