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长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公告
宜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长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宜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长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长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无锡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水农〔2025〕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宜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长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宜兴市张渚镇茗岭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坡面排水工程855m,新增浆砌块石挡墙1177m以及跌水一座;沟道治理工程667m,新建浆砌垒石挡墙1251m以及跌水三座;林草工程实施绿化面积9902㎡,种植乔木250棵;封育工程实施封育措施面积4.5k㎡,补种南烛7万株。
总投资金额约1205.03万元。总工期:24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范围:坡面排水工程855m,新增浆砌块石挡墙1177m以及跌水一座;沟道治理工程667m,新建浆砌垒石挡墙1251m以及跌水三座;林草工程实施绿化面积9902㎡,种植乔木250棵;封育工程实施封育措施面积4.5k㎡,补种南烛7万株。以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1205.0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 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