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预报台)(原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概况
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污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5-014
项目名称: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污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69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污水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均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