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3]2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3]2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各乡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在乐至县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基础上重置或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 23 座,污水处理量12950m3/天,新建一座处理量 100t/天的污泥处理厂,以及对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及改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设计 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等),施工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 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计划工期: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73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1)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