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西高新审批发[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建设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其中给水管道管径DN600mm,长度约2880m;雨水管道管径d500-d2200mm,长度约3185m;污水管道管径d400-d1000mm,长度约2682mm;线缆管廊断面尺寸为1600x1800mm、1800x2000mm、2000x2500mm,长度分别为1550m、1430m、315m,总长度约 3295m。;
2.2 项目地点:西安高新区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123297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03506IizVIxXsp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其他未涉及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概算约10932.22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以南区域经四十四路(兴隆一路-纬三十二路)雨、污水管网、管廊及地下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