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陂头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变更公告变更公告:第1次公告
陂头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陂头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人为全南县陂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陂头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全南县陂头镇周布村、星光村、潭口村、张公碰村、竹芫村、岐山村、太和村;
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4、工程投资:本项目经全南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1102556.55元,要约价为1014352.03元,要约价即为中选价。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周布村:新建水圳470m*0.4m*0.4m;星光村:新建水划817m*0.4m*0.4m、挡墙40m*1m*0.9m;潭口村:改建水渠393m、新建水渠1397m、新建拦水坝3个;张公碰村:农饮工程新建清水池长7m*宽7m*高2m、底板及边墙厚0.3m(铺设钢筋);竹芫村:饮水管更换63PE管2050m、90PE管720m;岐山村:农饮工程水毁管道重新铺设75管2740m、新建拦水坝5m*1.5m、新建1m*lm*1.5m水池;岐黄灌区水陂维修现浇消力水池20m*6m*0.6m、坝体闸门加装(宽1.2米*高1.5米);太和村:新建水渠109m*0.4m*0.4m、挡墙17m*3.5m。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需拟派专职安全员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 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需提供的材料(查验递交单位盖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