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5-21 数据编号: 830465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精细化整改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精细化整改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石柱污水处理厂、沿溪污水处理厂、西沱污水处理厂、厂外泵站。
2.2 项目内容:根据比选人要求对厂区及镇级厂厂容厂貌进行整改。
2.3 计划金额:服务期内累计产生的维修费用不超过15万元。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4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