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清河治理项目(雄县段)二期法务部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Y-CS-2025-0404
项目名称: 大清河治理项目(雄县段)二期法务部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0000.00
最高限价: 350,000.00
采购需求:为大清河治理项目(雄县段)二期工程提供法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3、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作为证据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