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24个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24个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266)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各标包确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钢管及管件。
五、 项目限价:¥2,639,408.0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零捌元整),标包一限价:1,529,755.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玖仟柒佰伍拾伍元整),标包二限价:1,109,653.00元(人民币壹佰壹拾万玖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投标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钢管及管件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五)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六)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5月21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6月10日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