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CR24(2025)-HSL-WZCG-00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温岭市华盛路北延工程,业主: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温岭市华盛路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盛路北延工程位于台州市温岭市北起大石线与五兴路交叉口,向南下穿现状杭深铁路后以隧道形式进入楼旗尖山,在桩号YK1+863.542、ZK1+835.891处隧道下穿在建温玉铁路隧道,在上墩村位置出洞后,上跨疏港公路(旗峰大道),落地接现状华盛路。华盛路北延工程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本标段为沿海段施工图设计,沿海段全部位于分离式路基段,隧道均属于长隧道,均采用电光照明,机械通风。右线桩号范围为 YK0+780~YK3+691.4,长度为2.911.4km,隧道里程范围为YK1+055~YK3+641.4,长度为2586.4m,路基长度为324m;左线桩号范围为 ZK0+775~ZK3+690,长度为 2.915km,隧道里程范围为ZK1+046.8~ZK3+640,长度为2593.2m,路基长度为321.8m。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道路、隧道、雨污水、信息、供电管沟等专业管线、交安设施等分项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开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7月1日。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一。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机制砂、碎石生产商须具有日生产量在5000吨以上,经销商年销售能力在8万吨以上;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碎石生产商或与经销商合作的机制砂、碎石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开采许可证明;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2022年至今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一份2022年至今大中型建设项目或拌和站原材料供应招标物资供货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并附对应合同的履约情况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2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