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
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关于溧阳市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溧发改[2024]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溧阳市上黄镇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水下森林生态修复,修复面积约12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修复,修复面积约12.66万平方米;改建生态湿地面积约2.59万平方米。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9900万元。
2.1.4建设期要求:工程总承包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工期:480日历天(以监理开工令为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终)。
2.1.5项目运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管理期限2年。
2.1.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总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以及水质日常监测、所有设备的巡查,并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及后续运营工作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等全面负责。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评审费及会务费等);
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维护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④运营内容:实现对污染物的削减;恢复河道生态系统,提高自净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