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路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五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路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五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4〕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3668.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59.09万元,建设规模:大名府路(引河至五得利大街)881.334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电力通讯埋管、雨污水管网、供热供气管道、路灯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2】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5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