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二路以东部分)、三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五路-支一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行审建[2023]35号核准,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发改审批[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3845.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96746.34万元;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新建城市给水管道,管径DN315~DN400;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400~DN800;新建雨水管道,管径DN500~DN1200;铺设供热管道,管径DN200~DN800;铺设燃气管道,管径DN110~DN355;铺设10kV电力电缆;电信管线;防护林;创业、创新配套厂房设施;新建换热站3座,改建换热站1座,换热站规模70MW。建设地点:阳原县经济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为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二路以东部分)、三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五路-支一路)施工,包括电缆入地工程,供热管道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8.00万元。
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65个日历天。
4.其他: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为3893.248802万元。
5.建设单位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二路以东部分)、三期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经五路-支一路)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