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康定市“8·03”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康定市“8·03”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康定市“8·03”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康发改〔2024】403号、康发改〔2025】123号、康发改〔2025]124号、康发改[2025]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康发改[2025]1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君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康定市姑咱镇日地村。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1.13千米,电力管网11.47 千米,通信管线 13.43 千米,供水管网 8657 米,dn315排水管7093米,dn160排水管3513米,场地平整硬化28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02盏,公共卫生间1处、垃圾房5处,新建1座150m3/d污水处理站及所有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和附属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项目总投资:325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