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东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东岸防涝工程设计(第二次)公告
城东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东岸防涝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GC-25-05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东岸防涝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文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03-330881-04-01-2585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面积约180673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157572平方米。新建江山港河道防洪堤岸(含施工围堰)约1.5公里;新建城市内河排洪沟约1公里;整治江山港河道(拓宽、护坡)约1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雨洪行泄通道(海绵绿地、河道边绿地、植草沟等)面积约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10770万元。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约为159.2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实施范围面积约180673㎡,新增用地面积约157572㎡。新建江山港河道防洪堤岸(含施工围堰)约1.5公里;新建城市内河排洪沟约1公里;整治江山港河道(拓宽、护坡)约10万㎡;新增城市雨洪行泄通道(海绵绿地 、河道边绿地、植草沟等)面积约5万㎡。具体范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及优化(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扩初概算深度要达到业主及评审要求)、初步设计编制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及相关后期服务和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城东新城。
2.4设计服务期限:7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及优化(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扩初概算深度要达到业主及评审要求),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审核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通过(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期间不计入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通过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招标设计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
(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②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他要求: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