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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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1〕108号、内市区发改〔2021〕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能环〔2024〕99号、内市区发改能环〔2024〕1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水生态修复4423m2,生态缓冲带6902m2,生态湿地7753m2,生态护坡731m2,生态过滤池12个,生态隔离带7902m;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二期): 水生态修复4236.2m2,仿木桩护岸929m,格宾石笼护岸949m,水质观测点2个,河道底泥生态治理4533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