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无棣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无棣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无棣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9: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WDGP-2025-0079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623000202502000079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37162300021100120250007。】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无棣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完成《无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论证,协助无棣县发布实施;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请并备案;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说明》《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佐证材料汇编》等材料,符合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验收要求,协助现场验收审核,并最终取得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式命名。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等有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报价活动且必须由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和办理报价相关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报价被拒绝;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