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环保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环保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剩余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对盐池县供热公司东区热源厂、南苑热源厂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治理设施及附属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包括在线监测系统。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东区热源厂、南苑热源厂
2.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建设、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初步设计范围执行。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